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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工作部署,切实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珠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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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广东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粤府函〔2022〕290号)等工作部署,规范珠海市政务服务窗口设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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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建筑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规范建筑市场用工行为,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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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园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园的安全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珠海市公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珠海市公园实际,特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所指的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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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珠海市地方标准管理,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地方标准,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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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活动。历史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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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海上风电项目全流程安全管理,明确各主体责任,加强各环节监管,引导本市海上风电项目加强勘察设计、施工建设、运维、涉网和应急处置等全流程安全管理,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海上风电行业安全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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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在区党工委、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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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综治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高新区综治局在区党工委、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较好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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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存人、各受托银行:根据2024年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5月18日起,调整珠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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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功能区)发改部门,珠海供电局等各能源企业、各能源建设工程有关企业:现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能源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和不动产登记相关事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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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功能区)政府(管委会):为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各类重点就业人员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就做好就业精准帮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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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经济功能区)政府(管委会),鹤洲新区筹备组、市直各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珠海市创新产品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关于珠海市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珠财〔2018〕295号)执行。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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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爱卫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区疾控中心:为掌握我市病媒生物密度变化,有效指导病媒生物控制,为相关病媒传染病疫情防控提供科学依据,现将《2021年珠海市病媒生物监测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疾控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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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市节能中心:根据珠海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减免责清单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珠海市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在能源行业行政执法工作中,直接适用《广东省能源局行政执法免处罚清单》(粤能规〔2023〕1号附件2),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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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珠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物业服务人:现将《珠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11月18日珠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为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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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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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鹤洲新区筹备组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各高校,市教研院:为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全市中小学研学旅行教育工作,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和《珠海市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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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切实推进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开、安全、平稳、规范开展,现将2024年我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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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民政(社会事务、社区工作、社会事业、社会保障)局,各社会团体:为规范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保障会员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省和市《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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